发布日期:2025-06-25 浏览量:74
一、立遗嘱算财产分割吗
立遗嘱本身并不等同于财产分割。
遗嘱是遗嘱人对自己财产在身后如何处分所立的意思表示。它只是明确了财产的分配意向,但财产分割实际发生在遗嘱人去世后。
遗嘱成立后,在遗嘱人在世时,财产仍由其掌控和使用。待遗嘱人去世,遗嘱生效,继承人需按照遗嘱内容进行财产分割。
比如遗嘱中指定房产由子女A继承,这只是表明了子女A在遗嘱人去世后对该房产的继承权利。只有在办理继承手续,如房产过户等时,才真正完成财产从被继承人名下到继承人名下的分割。所以立遗嘱只是为财产分割设定了依据和框架,并非直接进行财产分割。
二、立遗嘱后财产分割有哪些法律规定
立遗嘱后财产分割主要遵循以下法律规定:
1.遗嘱有效性:有效的遗嘱是财产分割的依据。遗嘱要符合法定形式,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2.优先执行:有遗嘱的,遗产按遗嘱内容分割,优先于法定继承。
3.保留必要份额: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否则该部分遗嘱可能无效。
4.债务清偿: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立遗嘱未提及的财产属于遗嘱未处分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该部分财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定继承按照以下顺序进行: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当探讨立遗嘱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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